为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开展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专项整顿的通知》(宁警党发〔2018〕6号)精神,根据在全院开展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需要,现就每周组织1次各部门联合集中进行教学督导工作做如下安排,请相关部门配合教务处落实此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
督导组长:张广平 刘睿
副组 长:栗少伟 薛芳 孙群伟
成 员:政治部、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系部主任、书记、教学管理人员与学生管理人员。
二、部门职责
政治部负责对教师教学纪律和警容风纪进行督查,学生处负责对各系部学生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导程序和督导结果的利用
每周选择一天,上午8:10,或下午2:20,由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政治部、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系部各派出1名工作人员深入到教学楼、实训楼或运动场,对教学各环节的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各教学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每周至少听课2-3节,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和进度落实情况,听课记录集中交教务处。督导人员做好记录,当次督导结束的同时,将督导检查情况通过微信或QQ书面传教务处宋阳老师汇总,每周在全院予以公示。
督导情况报政治部做为对各系部当月精细化考核依据。
联系人:宋阳 联系电话:6883019 6883018
附: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项教学督导安排表
日期-星期 |
牵头
领导 |
教学场所与督导人员选派部门 |
1#教学楼 |
2#教学楼 |
3#教学楼 |
实训楼 |
运动场 |
3-21·三 |
栗少伟
薛 芳 |
姚 春
艾 英 |
教务处
史伟丽 |
袁 芳
梁 丽 |
李建平
辛建平 |
王宁宝
何 锐 |
3-26·一 |
教务处
王海波 |
麻 薇
吕学军 |
纳 亮
尹东冬 |
王宁宝
朱 敏 |
姚 春
李春艳 |
4-03 ·二 |
杨丽、杨建平
马 莹 |
顾学林
何 军 |
王宁宝
王 臻 |
姚 春
艾 英 |
教务处
阴永进 |
4-12·四 |
王荣兵
董霖钟 |
王宁宝
马 军 |
姚 春
钦 爽 |
教务处
翟娜娜 |
王莹、李明源
张 波 |
4-20·五 |
王宁宝
李 丽 |
姚 春
马 敏 |
教务处
陆 静 |
杨建平
陡明韬 |
李 潇
冯丽丽 |
4-23.一 |
姚 春
马 敏 |
教务处
王海波 |
李明源
吕学军 |
郑砚月
尹东冬 |
王宁宝
朱 敏 |
5-02.三 |
教务处
史伟丽 |
麻 薇
梁 丽 |
刘 燕
辛建平 |
王宁宝
何 锐 |
姚 春
艾 英 |
5-08.二 |
杨丽、袁芳
钱 伟 |
李建平
何 军 |
王宁宝
马 军 |
姚 春
钦 爽 |
教务处
阴永进 |
5-17.四 |
纳 亮
董霖钟 |
王宁宝
王 臻 |
姚 春
李春艳 |
教务处
翟娜娜 |
满君杰、刘东昌
张 波 |
5-25.五 |
王宁宝
李 丽 |
姚 春
马 敏 |
教务处
陆 静 |
杨建平
刘 畅 |
顾学林
冯丽丽 |
5-28.一 |
姚 春
李春艳 |
教务处
王海波 |
刘东昌
袁新华 |
王荣兵
尹东冬 |
王宁宝
朱 敏 |
5-29.二 |
教务处
阴永进 |
王 莹
马 莹 |
李 潇
何 军 |
王宁宝
宋 扬 |
姚 春
艾 英 |
6-06.三 |
袁 芳
梁 丽 |
郑砚月
辛建平 |
王宁宝
何 锐 |
姚 春
钦 爽 |
教务处
史伟丽 |
6-14.四 |
刘 燕
董霖钟 |
王宁宝
王 臻 |
姚 春
艾 英 |
教务处
翟娜娜 |
满君杰
袁新华 |
6-22.五 |
王宁宝
李 丽 |
姚 春
马 敏 |
教务处
陆 静 |
杨 丽
陡明韬 |
李建平
冯丽丽 |
6-25.一 |
教务处
王海波 |
李明源
吕学军 |
纳 亮
尹东冬 |
王宁宝
朱 敏 |
姚 春
李春艳 |
7-02.一 |
党委书记
院长 |
院领导 政治部 监察室 教务处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