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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负责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对学员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每年的招生计划,负责每学年新生的录取,报到注册,学员队的编队、军训等的组织工作。
三、会同院办公室收缴学杂费。
四、指导各系的学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请假等管理工作及全院学生考勤工作。
六、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和发放工作。组织全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区队"等评优工作。
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学生证、警号、校徽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学生的奖惩工作。
九、负责对学员队长、教官、辅导员和聘用、管理、考核、解聘等工作。
十、负责学生学期、学年鉴定,毕业鉴定的评定安排和检查工作,并代表学院签注意见。
十一、检查指导各学员队队务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员警服及警用标志的发放、登记、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学员的警容风纪。
十三、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会同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
十五、负责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就业计划的拟定,做好生源通报,办理有关手续。
十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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