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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内务、卫生检查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学院党委颁布实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校风、学风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警务化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真正发挥各级管理组织作用,调动各级管理组织积极性,引导广大学员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道德风尚,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就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查检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学生部、各系值班人员应坚持全面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部系整改,需要通报批评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学生部通报全院。
二、学生部负责监督检查的干事每周不定期以抽查的形式检查各系的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工作;每月由学生部、总务部、各系及生活卫生部集中统一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的结果将向全院进行通报。
三、各系学管干事应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协调全系学管人员及系学生会生活卫生部、区队干部全面落实管理制度,各系学管干事及各系学生会生活卫生部坚持每天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学生会生活卫生部,确保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达到学院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院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是学院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的常设机构,有监督、检查、评比的权利,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生活卫生部应健全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展工作。
(2)、生活卫生部建立内务整理、教室、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登记簿,及时检查全院卫生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暴光台向全院师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同时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纠正。
(3)、生活卫生部在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各系学管人员或系卫生部负责人及区队长反映,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
(4)、院生活卫生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系学生会生活卫生部的工作,共同促进,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5)、学生部和各系适时组织开展内务竞赛、教室文化竞赛活动,调动学生积极性、创造性,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5)、生活卫生部每月根据学生部、各系及本部门的检查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学生部进行表彰奖励。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学生部及生活卫生部综合日常检查的情况,每月将在全院范围内按各系宿舍比例全院优秀宿舍16个,每宿舍奖励20元奖品;评出优秀区队4个,每个区队奖励50元奖品;评全院内务、教室、环境卫生先进集体一个,奖励200元奖品。优秀宿舍的评审工作由各系会同院卫生部考核评比,向学生部上报材料。宿舍评比比例为应用法律一系8个、应用法律二系5个、刑事司法系3个、司法信息系1个。今后评选比例按实际增加的宿舍数确定。
(二)、惩罚:
学生部及生活卫生部综合日常检查的情况每月将评比出最差宿舍10个,最差教室4个,最差环境卫生区2个,凡被评为最差的将会扣除相应系的考核分。
(三)、公布方式:
检查结果将由学生部发出通报,并由生活卫生部在黑板上公布。
学
生
部
200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