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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第67期
党政办公室编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确定为全国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中央决定在全国部分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的三所改革试点院校之一。
按照部署,本次试点工作专科层次主要面向部队复员士兵招生,本科层次主要面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招生,学制均为两年。招生工作与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学员报名时与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全部按定向协议分配到西部县级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学员在校期间的培养费用和生活补贴费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所需编制从今后五年中央政法系统增加的编制中统一解决,并根据定向培养计划专项下达。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此次承担80名监狱管理专业专科层次的培养任务,定向内蒙古、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五个省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确定为此次改革试点院校,是学院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和关怀下,在自治区司法厅的领导和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扎实工作、辛勤努力的结果。目前,学院正积极着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培养任务,力争为全国政法院校改革提供新经验。
(党政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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